关于进一步加强晚归夜不归宿及校外住宿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8年08月22日 01:22  点击:[]

为加强我校学生的安全管理,切实维护全校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四月份开始在全校范围开展了晚归、夜不归宿及学生校外住宿专项整治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晚归、夜不归宿及校外住宿学生明显减少。为防止因夏季气温回升和毕业季来临出现反弹,认真落实519日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加强晚归、夜不归宿及学生校外住宿管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从即日起,实行学生住宿情况每日报告制度。

1.各学院宿舍舍长每晚向班主任汇报当日宿舍成员晚归、夜不归宿及校外住宿学生情况。

2.班主任将当晚学生晚归、夜不归宿及校外住宿学生情况及时汇总并报各学院学工办主任。

3.学工办主任接到报告情况以后要进行详细记录并设置学生晚归、夜不归宿及校外住宿学生台账,及时跟踪了解学生动态。

4.各学院对晚归、夜不归宿及校外住宿学生的处理结果每周反馈至学生处学生公寓管理中心A304室。

无校外住宿情况的也要实行书面零报告,学生处将组织学工干部随机对宿舍进行清查核对。

二、请各学院认真组织班主任、辅导员深入宿舍对学生住宿情况进行仔细核查登记,对发现的校外住宿学生须第一时间劝导其限期搬回原宿舍住宿。

三、晚归学生必须持学生一卡通刷卡进入或持身份证到楼管室登记(对未带证件者由宿舍成员将其证件送到楼管室),并接受楼管员询问盘查;对拒不提供证件、酗酒、无理取闹、寻衅滋事,妨碍楼管员工作者,将给予纪律处分。

四、对隐瞒、漏查、自纠不力的学院和班级,将给予通报批评,对所在班级和班主任年度评优实现一票否决制。对晚归、夜不归宿、不听劝导、限期未搬回、执意在校外租房住宿的学生和虽已限期搬回宿舍,但没有退出租房,准备再次租房住宿的学生,一经查实,按照《河西学院违纪学生处分条例》进行严肃处理。各学院要加强家校联系,将存在上述现象学生情况及时通报家长,必要时请家长来校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学 工 部

                                   2018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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