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院学生公寓管理制度
2018年08月30日 11:33  点击:[]

公寓管理是学生管理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工作质量直接影响学校的稳定和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因此,以学生宿舍为依托,开展包括生活、学习、文化、娱乐等多方面内容的服务性管理和教育,实现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共同创造优美、整洁、安静和奋发向上的成才环境,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特制定有关制度和规定。

一、学生公寓住宿管理规定

1.学生应按规定交纳有关费用,办理住宿手续,交纳押金,按照学校分配的宿舍和床位住宿。未经准许不得私自调换房间和床位。

2.学生宿舍每室设舍长1人,负责管理本宿舍的一切生活事务。并安排值日生轮流值日与检查卫生。

3.学生宿舍要保持整齐、清洁。宿舍和卫生卫生由值日生轮流打扫,卫生工具要爱护使用,管理好。

4.讲究公共卫生,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接受卫生管理人员检查监督,不许向走廊、楼梯及窗外泼水、乱丢果皮、纸屑等废弃物,严禁随地吐痰。不许随意在门窗、墙壁上张贴广告、海报、涂画刻写。禁止在宿舍内饲养小动物,宿舍内的垃圾自觉提到公寓外垃圾箱内或指定地点,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5.遵守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保持宿舍安静,熄灯后不得大声喧哗、骚扰周围环境、影响他人休息。

6.学生宿舍不得留外来人员住宿,外来人员因特殊情况需留校住宿者,一律到公寓临时住宿处安排住宿。禁止男女生互串宿舍。

7.来访客人、亲友须在值班室登记,到接待室会客,不准进入宿舍会客。

8.公寓内不准踢足球、打排球和篮球等,违者除没收外,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不得燃放烟花、鞭炮、吹喇叭和锤打击鼓等娱乐活动,不准买卖经商和传销活动,不准跳舞、酗酒、打麻将、打扑克,严禁赌博。

9.为保证公寓安全,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学生须佩戴校徽或持有效证件出入;禁止在宿舍内燃烧纸屑等物品,禁止点酒精灯、蜡烛和易燃物品,宿舍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贵重物品、钱物、钥匙要妥善保管,不急用现金要及时存入银行;离开宿舍及时锁门;发生火灾和丢失钱物及时报警。

10.爱护公共设施和公共财物。宿舍内配备的家具、窗帘、电话、椅子等,不得随意搬动拿走,灯具、电扇、水龙头、面盆、便盆、供电、供水、热水器等设施用具要爱惜和正确使用。严禁私自拆卸和故意损坏。凡丢失、损坏者照价赔偿,人为破坏者加倍罚款。

11.自觉节约水电,做到人走灯灭、水关,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现象。夏季做到人走关电扇。对水龙头开关、便池开关切勿猛开掀板或乱拧乱卸。

12.实行安全和节约用电原则。学生宿舍内不准乱接电线和使用电炉、电熨斗、电热杯、热得快及取暖器等;违者除没收电器外,按学校规定进行罚款。

13.学生宿舍要保持安全、安静、整洁和有秩序的住宿环境,禁止从宿舍内向外向下摔空瓶、扔碎玻璃、扔垃圾等杂物。不得损坏公共场所的门窗、玻璃及其他设备。

14.学生自行车要按照指定地点停放,禁止乱停乱放或推进公寓楼内。

15.学生患传染病时,要遵照医生诊断,按指定地点住宿或请假回家休息。

16.学生在公寓必须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尊重管理人员的劳动,服从安排,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时,有权查看住宿证件,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妨碍工作人员的正常管理,凡违反宿舍管理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罚款或相应的纪律处分。

17.在学生宿舍内,如发生失火、盗窃、打架斗殴等严重不良倾向和突发事件,应立即找公寓管理员、值班员或保卫处报警服务台及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18.学生公寓要积极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宿舍文化活动,按规定的地方张挂字画。不准在宿舍内阅读、传播不健康报刊、读物、音像制品等。积极开展争创“卫生先进宿舍”、“文明宿舍”活动。

二、学生公寓节约用电用水制度

1.全体同学要树立节约意识,自觉做到人走灯灭水关,防止长明灯、长流水,杜绝各种浪费现象。

2.学生宿舍除统一安装的日光灯、风扇、微机接口、电源开关、插座外,不得乱拉电线。

3.学生宿舍使用电器,除收录机、充电器、台灯及学校批准的微机外,其它电器如电炉、电热锅、电热壶、电热毯、电热杯、热得快、饮水机等不得使用,一经发现,除没收外,按照《学生手册》的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4.学生宿舍内照明灯具、水龙头、冲便器等设施如有损坏及时报修,不得私自更换,以免发生意外。

5.宿舍无人时要自觉关灯、关闭电器等用电设备。管理人员要经常检查,发现跑、冒、滴、漏及时处理,发现损坏及时报修。

6.学生公寓熄灯后,只开走廊灯,房间的灯一律关闭。

7.违犯以上规定,除给予经济处罚外,还要进行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直至纪律处分。

三、学生公寓卫生管理制度

1.卫生区分:采取分工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办法:宿舍内卫生(含卫生间)由学生负责清扫,楼道卫生由清洁工负责清扫,重大活动组织学生突击清扫。学生宿舍的卫生应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实行宿舍卫生责任制,由舍长具体负责。做到小扫除每天打扫两次,大扫除每周打扫一次。

2.卫生标准及考核办法

学生宿舍卫生检查标准

宿舍内务卫生标准

分数

扣分办法

一、床面干净、整洁、统一、有序。

1、被子、枕头叠放整齐,被罩、床单、枕巾干净,蚊帐挂放统一整齐。

2、铺面整洁平整

3、床上无书、包和衣物等物品。

 

3

 

不叠被子扣1分。其它每一项不符合标准扣0.5

二、地面、桌面、卫生间干净整洁。

1、地面洁净、无纸屑、垃圾、积水、痰迹,阳台干净,卫生无死角。

2、桌面干净,水杯、餐具排列整齐,无其它物品

3、卫生间地面干净、无积水、无杂物。大小便池内外洁净无污垢,电热水器无损坏。

3

每一小项不符合标准扣0.5-1分。

三、物品放置有序。

1、床下鞋子、脸盆、洗漱用具、暖瓶摆放整齐有序。

2、室内无乱拉绳子、乱挂衣服现象。

3、卫生工具摆放整齐。

4、橱柜内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2

每二项不符合标准扣0.5-1分。

 

四、门、窗、墙面干净无尘。

1、门、窗玻璃完好,明亮无尘。

2、墙面干净,无灰尘、乱涂、乱画、乱钉、乱挂、脚印、球印等现象。

2

每一项不符合标准扣0.5-1分。

 

公共卫生检查标准

公共卫生标准

分数

扣分办法

一、走廊卫生。

1、走廊地面无泥垢、无痰迹、无积水、无卫生死角;

2 、门窗洁净无尘、无蛛网,灯泡无灰尘;

3、墙面和顶棚、楼梯、门厅、墙裙无灰尘、无蛛网、无污迹、无张贴物、地积垢。

4、走廊地面干净整洁,无垃圾。

 

4

 

每一项不符合标准扣0.5-1

 

二、楼梯卫生。

l、楼梯扶手及内外侧干净,无卫生死角、无痰迹,表面干净;

2、楼梯道窗户干净明亮无卫生死角;

3、墙壁、顶棚、灯泡无灰尘,无蛛网。

4、楼梯地面干净整洁。

3

每一小项不符合标准扣0.5-1分。

三、环境卫生。

l、宿舍周围无废纸、无杂物、无杂草树叶。

2、注意安全,拾金不昧,分管楼层无丢失、无事故。

3

每一项不符合标准扣0.5-1分。

 

 

3.卫生检查

(1)各公寓楼长和自管会成员对学生宿舍的公共卫生和室内卫生,每周进行2—3次的检查,并登记存档。

(2)公寓中心每月组织楼长对各公寓卫生检查一次。

(3)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应组织有关人员,每季对学生宿舍进行一次卫生大检查,督促落实卫生制度。

(4)公寓管委会、学工处,每学期对学生宿舍的卫生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评比,进行通报表彰,奖优罚劣。

4.奖优罚劣

奖惩考评分类

优秀:积分9分以上;良好:积分8分以上;达标:积分7分以上;未达标(不合格):积分6分以下。

(2)奖惩考评比例:奖励20%,表扬30%,处罚10%。奖罚金额由考评小组研究确定。长期未达标者,从严查处。

每学期对创优达标活动进行评比一次,先进公寓授予“卫生先进公寓”楼牌,先进宿舍授于“卫生先进宿舍门牌”,并通报表彰。

四、学生公寓维修管理制度

1.学生宿舍小型维修由公寓服务中心自行负责,大中型维修由学校负责。

2.室内照明灯具、电路、门窗、玻璃、家具、床、电话、电热水器等设施损坏,由舍长或学生到值班室报修。管理员接到学生报修,应核实情况后及时维修。

3.公共场所的水、电、暖、玻璃等设施损坏,由管理员和清洁工每天检查,发现损坏后及时报修。

4.维修工每天到学生宿舍巡查并依据报修单对设施进行修理。

5.大、中型维修改造工程由服务中心提出方案,会同有关部门论证后由院总务处组织实施。

五、学生公寓家具物品管理制度

1.学生宿舍内配备的一切家具物品,由舍长负责,住宿者保管。

2.家具物品统一编号登记建卡立帐,住时由本室舍长和管理员(楼长)签字,管理员(楼长)和服务中心各保存一份。

3.室内家具物品实行责任制,如有损坏和丢失,直接责任人照价赔偿。查不到直接责任人时,由本室住宿者均摊或由直接管理使用者赔偿。对有意损坏公物者,加倍赔偿并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直至纪律处分。

4.学生休学、退学、实习、见习、毕业离校或调离本室,须经管理员核对验收无误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5.多余设备应及时回收入库妥善保管。设备、设施、家具损坏应及时报修。丢失损坏不报一经查出,给直接管理使用者以两倍罚款。

六、学生公寓损坏公共设施处罚规定

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物,是每个学生应有的责任。为使宿舍公共设施经常处于良好状态,保证学生正常使用和生活。对违犯规定的个人或宿舍实施必要的经济处罚,特制定如下处罚办法:

1.凡属如下情况照价赔偿:

(1)不注意关闭门窗造成门窗玻璃损坏者。

(2)打、拖、拉家具、用具造成损坏者。

(3)配发给个人或宿舍的家具、用具及电器等,因保管不善、使用不当造成损失者。

(4)私自改制公用家具、用具的形状者。

(5)调换宿舍、实习、见习、毕业离校时不办理公物交接手续或交接缺少者。

(6)损坏水龙头、开关、洗手盆、便盆、拖布池、卫生间隔板等设施者。

(7)损坏墙壁、地面、顶棚、门窗、风扇、灯具和线路等设施者。

(8)损坏组合床、热水器、风扇、灯具、电话、椅子、窗帘者。

2.凡属下列情况处于罚款:

(1)在家具、门窗和墙壁上乱刻画者,罚款20—50元,并负责恢复原样的一切费用。

(2)随意变动家具、物品位置者,罚款5元并限期恢复。

(3)在墙上乱钉钉子,每个罚款5元。

3.凡属下列情况,视为有意破坏公物,加倍惩处

(1)私拆或改制家具、用具、故意损坏公共设施者,除照价赔偿外,另加1—3倍罚款。

(2)故意损坏组合床、热水器、风扇、灯具、电话、水龙头、洗手盆、便盆者,除照价赔偿外,处以1—3倍罚款。

(3)打架斗殴损坏公物者,除照价赔偿外,另加1—3倍罚款。

4.凡因私接电源、用电炉、点火、烧纸、吸烟等原因酿成失火等事故者,故意损坏消防器材者,除赔偿一切损失外,交有关部门追究责任。

凡违犯以上条款的个人或宿舍,由学生公寓服务中心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罚款和赔偿。毕业离校时未交清罚款者,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七、学生公寓自备微机使用管理规定

学生公寓内提供使用的微机终端接口和联网设施,是我院为适应快速发展的信息时代,更好地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而设置的。为充分发挥和利用好该设施,使之更好地为同学们服务,特制定如下规定:

1.公寓内配置的微机联网接口等设施,学生必须认真妥善保管,宿舍之间不得互用互换,实行宿舍个人负责制。

2.各宿舍舍长为微机联网设施的负责人,本宿舍成员有责任承担和享有该设施的保管、使用和赔偿的权利和义务。

3.微机联网设施如有损坏,由责任人负责赔偿,找不出责任人者由该宿舍成员集体承担。

4.学生自购微机需放公寓,并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被批准后,填写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由本人保管,一份交公寓中心存档。然后,凭设备的申请单,将微机按学校要求,放入学生公寓。

5.自购微机由学生自己保管,学校尽可能提供服务条件,但不承担财产丢失损坏责任。

6.微机联网设施是为学生提供上网而设置的,学生不得随意改装或拆装。一经发现有改装者,学校有权取消其放置微机的权利,对其造成的损坏,应予赔偿,有故意行为者,加倍赔偿并给予纪律处分。

7.微机只能用于学习、科研和教学相关的上机操作,不得用于迷信、赌博、游戏等。严禁拷贝、使用、传播含有淫秽、反动内容的磁盘、光盘或程序,一经发现上述内容,将按照治安管理条例及校规校纪严肃处理。

八、学生公寓治安保卫方(预)案

1.火灾情况处置

(1)发现火灾应立即组织人员利用灭火器、消防龙头等及早灭火。

(2)拨打院内报警电话,重大火灾拨打119

(3)迅速打开所有疏散通道,并利用声音、灯光等手段组织学生尽快疏散。

(4)通知物业中心断电、送水。

(5)协助保卫消防人员灭火,维持现场秩序。

2.盗窃情况处置

(1)发现外来窃贼立即拨打报警电话。

(2)组织人员把守各处通道,捉拿窃贼。

(3)协助保卫人员捉拿窃贼。

(4)保护现场,以利破案。

3.打架斗殴情况处置

对一般性的学生间纠纷,应积极劝阻。严重斗殴或有外来人员参加的打架,应拨打报警电话。

4.公寓特殊情况处置

(1)如有本舍学生强行进入宿舍,应记下班级、姓名等并尽快与其班主任联系。

(2)非本舍人员强行进入宿舍,应坚决制止,制止无效时应报警。

(3)带有犯罪特征的人员冲击宿舍时,应先呼喊报警,然后拨打报警电话。

 

5.报警电话

本部

九、学生公寓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认真学习有关消防知识,提高学生防火安全意识。

2.经常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积极做好预防工作。

3.任何人不得擅自挪用、损坏消防器材。

4.严禁在宿舍内使用明火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5.严禁使用电炉、电水壶、电热杯、热得快、电褥子等电热器具。

6.严禁乱拉电线和使用大功率电器。

7.严禁在宿舍内焚烧纸屑和杂物。

8.不提倡在宿舍内吸烟,严禁乱扔烟蒂。

9.发现火灾、火情及时报告或拨打119报警。

10.加强消防安全检查,杜绝安全隐患。

十、学生公寓门卫管理规定

1.凭校徽或证件出入宿舍。门卫值班员对可疑人员和无校徽、无证件者有权查问。

2.男生宿舍女生止步,女生宿舍男生止步。

3.来客必须在公寓值班室登记后,到接待室会客,不得上楼进宿舍。上课时间一般不会客。

4.携带物品外出者,值班人员有权查问。

5.学生宿舍开门时间为:

6:00—23:00,其他时间均关门。

6.晚上晚归者,须登记后方可进宿舍。每月晚归超过三次者通知学工办或辅导员作出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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