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9年上半年学生党员拟发展对象的通知
2019年03月08日 09:35  点击:[]

 

 医党字〔2019〕4号

 

学生党支部、团总支: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工作标准》、《河西学院发展学生党员工作实施细则》及我院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安排,现开始2019半年学生党员拟发展对象推荐工作。现就推荐名额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 “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发展党员工作要求,坚持质量优先原则,严格工作程序和纪律,调控党员发展总量,优化党员发展结构,加大青年优秀知识分子党员发展,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素质优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夯实党的组织基础,为学院各项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推荐名额

根据学校党委组织部给我院的党员发展名额,依据各系(院)党支部学生人数,确定学院2019年上半年党员发展指标,其中:

1)护理系党支部推荐40人;

2)中医与药学系党支部和医学技术系党支部各推荐20人

3第二附属医院党支部择优推荐10

4)学生会和学生社团择优推荐主要学生干部6

三、推荐要求

1)申请人提交入党申请书时年满18周岁,参加过学院党校培训并成绩合格

2)20184月前(含4月)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3)品学兼优,最近一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居本班前1/2。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良好,能积极参加班级活动、社会实践、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等;

4)其他推荐要求参照学院党员发展标准。

四、工作要求

请各党支部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2014年6月版)》工作要求,严格党员发展标准和工作程序,在讨论、确定拟发展对象时,需广泛了解党内外群众和班主任、辅导员意见,确定2019半年党员发展对象;学生会和学生社团干部推荐由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被推荐人员填写《拟发展对象在校期间表现情况记录》。

由于本次推荐工作时间紧迫,希望各支部严格推荐程序,认真好推荐工作,按格式要求填写《医学院党委2019上半年拟发展党员名单》(见附件),并将推荐结果于324日前报学生党建与思想教育工作(行政楼408室

20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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